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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泰安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关于监察委员会和监察法,你应该知道的那些考点

2018-06-17 16:14:23 来源: 泰安中公教育

编辑 2018泰安三支一扶考试QQ交流群2018泰安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考试招录信息汇总

 

今天我们将2018年考查的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比较热门的会议及其主题进行了具体梳理,作为专题考点,方便各位考生熟知这些会议的地点、主题及其讲话题目,从而在做题中能够灵活运用,取的好成绩。

1.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制定监察法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2. 监察委员会是实现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委员会就是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法就是反腐败国家立法。

3.监察委员会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为保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在领导体制上与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高度一致。

4.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对党中央、地方党委全面负责,将有效解决监察覆盖面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等问题。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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