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泰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对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和报到试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限
2018年7月5日至11日。对公示期有异议经审核不合格人员,取消专项公益性岗位资格。
二、公示人员岗位
详见附件《新泰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报到地点为各用人单位办公地点,具体报到地点和联系电话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益性岗位资格。
四、报到注意事项
1、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退伍证等有效证件。
2、拟聘用人员报到后,各系统(单位)要按照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报到咨询、协调调度工作,督促指导各用人单位尽快明确具体工作岗位,抓好试用考察期间履行职责、工作纪律、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3、自报到之日起1个月之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由用人单位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五、社会监督
对本次公示的拟聘用人员的申请资格发现问题的,应实名向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监督电话:15698121056。
六、今后的报名工作
后期报名人员,同第三批一样,不再实行先填报意向再集中审核的方式确定岗位,可根据报名时的空岗情况,一次性签订一个岗位意向,再分阶段组织上岗。
附件:
《新泰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名单》.doc
新泰市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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