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契机
市公安局经区分局为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进一步壮大辅警队伍,期待你的加入!
招聘岗位:勤务辅警
性别:男性
招聘人数:96人
岗位职责
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依法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辅助现场勘查、安全检查等。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威海市常住户口;
4、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至2000年6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1989年6月以后出生),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高1.7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体质指数(体重公斤数÷身高米数平方)在18.5-25之间;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再需要通过体检、政治审查、体能和理论测试,方可录用。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335房间。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洲太阳城9号。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未颁发证书的,暂不提供),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应聘辅警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
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合格者参加笔试。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本人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中共党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为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放弃体检、政治考核资格或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同意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聘用、待遇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试用期满并经培训考核合格,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单位辅警岗位工作。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它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1-5573935、5573936。
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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