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受莒县公安局委托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所招聘人员派遣到莒县公安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5月14日至2000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应聘特警大队职位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六)具有莒县籍户口,招聘不足时,放宽至日照市常住户口,并延长报名时间2天(另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职位及招聘计划
招聘勤务辅警120人,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条件要求见《莒县公安局2018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辅警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公安辅警,按劳务派遣形式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
四、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21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莒县青年中路1号)报名联系电话:0633--7775988 13396336088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莒县支行出具,详细版),并提前打印填写《莒县公安局2018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依据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笔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5、考务费:确认初审通过的人员,按每人70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确认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由莒县金泉劳务有限公司现场收取。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复习资料在报名时领取,复习资料中所占题值为60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范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职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岗位匹配度、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职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3、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应聘职位招聘计划1: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测评项目:男性: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性: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由莒县公安局负责组织,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4)。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政治考核、体检、毒检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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