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泰安县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课丨2018山东各地市医疗卫生招聘信息汇总【6月】
设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地发展。今天中公卫生人才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的分级、预防、和事故的处置是历年考试当中常考的考点。
首先我们一起做一道题:
1.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A.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B.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C.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D.以上都不是医疗事故
1.【答案】D。解析: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在有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综合分析答案选D。
可以看出,这道题主要考的是医疗事故的定义,我们首先要对常考的知识点进行整理和记忆,才能做出正确答案。下面就以上知识点进行整理和分析。
1.医疗事故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主要包括以下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医疗事故的处理:
(1)报告: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h内向所在地行政部门报告: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医疗事故的;导致三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病例封存与启封:封存的病例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以上就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部分知识点,在学习过程中可以结合案例分析,做到真正的理解并加以运用。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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