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理的房价”?目前,从国家层面,已经给出了一个相对明确的标准:房价要与居民的收入相适应,房价要与投入和合理的利润相匹配。但很显然,眼下,无论是从房价收入比看,还是从开发商暴利程度看,房价距离合理价位仍是“千里之外”,楼市继续实施严格调控的空间依然巨大。
今年两会前夕出台的调控房价“国五条”,被外界普遍看作是将“房价关进了笼子里”,而随之各地出台的调控细则,也就是所谓的地方“国五条”,将真正关乎一方楼市走向,有效减少市场非理性现象。
3月31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房价控制目标的“国五条”地方细则大限今天到来,京、沪、渝三地“国五条”细则出台。加上深圳、广州所在的广东省,至此四个房地产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基本的调控细则已经明晰。严限购、控二套、留后手,密集落地的各地细则,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注入一针强心剂。
稳楼市重在稳预期,一旦形成房价上涨“共识”,往往导致购买力短期内集中爆发,引发房价飙升。这次到来的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是对去年下半年以来,部分一线城市与部分中心城市成交量持续放大,导致非理性购房现象抬头的一次有效遏制,可谓打到了投机者的三寸。在接下来楼市新政实施过程中,我们还需密切关注,同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以往,楼市调控政策最忌讳的就是遭遇地方“肠梗阻”。这次各地出台细则,在房价控制目标、限购、二套房贷、征收个人所得税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但能否有效对接实施,还是未知数。执行环节的强化往往更能够直接影响市场,地方政府倘若在此问题上仍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房价调控目标拖拖拉拉、阳奉阴违,那么,相关部门除了约谈外,必须祭出真正的问责大棒,才能给民众以交代。
目标的制定和执行,在程序上要追求更加完善,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之更加科学合理,顶层设计只有获得社会最广泛的认同和支持,才能最大发挥效能,房地产市场当然也不例外。
另外,所谓细则,不但条条目目想得要细,执行、监管更是要细。第一不能让那些投机、投资的人挣太多钱,要抑制它;第二,也不能让那些自住的或者本来就是改善性住房这部分人,吃太大的亏。比如说我现在拥有一套小房子,正准备把小房子卖掉换大房子,目前的这个“国五条”,估计就会使要换房这部分人交易成本提高。建议有关部门在实施细则当中,尽量不要因为政策的变动徒增交易成本,也不要因为政策的变动误伤了这些刚性需求、改善性需求者。
对于当前眉来眼去的楼市既得利益者,这次“国五条”乃至各地细则,无异于一声警告。但是对于楼市长期健康与平稳发展,仅仅是一种利好,还远远不够。要想真正挤压房地产泡沫,我们除了正视巴菲特将中国楼市比作“赌场”的现实,坚定楼市调控的决心,还应该在细处着眼,想得再周全些。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