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书记员:3人,男女不限。
2、诉讼引导员:2人,男女不限。
3、执行辅助人员:2人,限男性。
4、辅警:2人,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至2000年5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要求:
1、书记员: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法律、法学等相关专业;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者优先。
2、诉讼引导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学及法律相关专业优先,要求形象气质好,身高男性不低于1.78米,女性不低于1.65米。
3、执行辅助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法学及法律相关专业优先,限男性。
4、辅警: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或有相关法警、特警工作经历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学历,限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曾因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教育管理规定等,受到处罚的。
三、招聘程序
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执行辅助人员岗、辅警岗)、考察、体检、确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9:00-5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伍军人的携带退伍证,同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 张。
3、报名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4、联系电话:0546-6087758 6087835
(二)考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0日9:00
面试时间:2018年5月11日9:00
笔试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根据报考岗位不同,考试内容不同,具体如下:
书记员、诉讼引导员按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50%计算,执行辅助人员、辅警按笔试、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具体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面试各占总成绩30%、40%和30%计算。
(三)确定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
确定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500-3000元,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事管理按照开发区管委会派遣制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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